耐汗渍色牢度测试的是纺织品在汗液中的颜色保持程度。将纺织品与规定的贴衬织物合在一起,浸入含氨基酸的人造汗液中一定时间,置于有一定压力的试验装置中,再放入规定温度的烘箱中烘燥数小时,待试样和贴衬织物干燥后,用灰色样卡评定试样的变色和贴衬织物的沾色程度,即为该织物耐汗渍色牢度的变色及沾色等级。
耐汗渍色牢度是各类纺织品主要测试项目之一,也是强制性国家标准GBl8401-2003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规定的考核指标,在我国境内生产、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,必须符合GBl8401-2003的要求。耐汗渍色牢度也是GB/T18885-2002《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》呓。规定的测试项目之一。
目前我国使用的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标准为GB/T3922-1995,此标准与国际标准IS0105-E04:1994等效,英国、德国、法国采用的耐汗渍色牢度标准分别为BSEN ISO 105-E04:1996、DIN EN ISO 105-E04:1996、NF ENISO105-E04:1996,这些标准均等效采用IS0105-E04:1994。
美国染化家协会标准AATCC15-2002《耐汗渍色牢度》,与GB/T3922-1995、IS0105-E04:1994在汗液成份、pH值、浴比、烘箱温度、恒温时间、贴衬织物选择等方面有较大差异。
1 GB/T3922-1995与AATCCl5-2002测试方法比较
由于GB/T3922-1995、BS EN ISO105-E04:1996、DINEN ISO 105-E04:1996、NF ENISO105-E04:1996均等效采用IS0105-E04:1994,所以我们将其中之一标准GB/T3922-1995与丸姐CCl5-2002进行比较,IS0105-E04:1994、BSENISO 105-E04:1996、DIN EN ISO 105-E04:1996、NFEN ISO105-E04:1996与GB/T3922-1995的测试结果一致。

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标准检测方法
1.1试样
GB/T3922-1995规定的试样尺寸为40mm×100mm,为长方形试样,一般掌握试样纬向长度40mm,径向长度100mm。
AATCCl5-2002规定的试样尺寸为60mmx60mm±2mm,为正方形试样。
1.2贴衬织物
GB/T3922-1995规定的贴衬町以是多纤维贴衬织物,也可以是单纤维贴衬织物。若使用单纤维贴衬,则其中一块贴衬用试样的同类纤维制成,另一块贴衬用相应标准规定的纤维制成,如试样为混纺或交织品,则块用主要含量的纤维制成,第二块用次要含量的纤维制成。
AATCCl5-2002规定只能使用多纤维贴衬,有两种规格NO.1及NO.10。NO.1组成为羊毛、粘胶、桑蚕丝、锦纶、棉、醋酯,NO.10组成为羊毛、腈纶、涤纶、锦纶、棉、醋酯。
1.3汗液成份
AATCCl5-2002标准只检测织物在酸汗中的色牢度,规定每升人造汗液含1Og氯化钠、1g乳酸、1g无水磷酸氢二钠、0.25g氯羟基组氨酸。
GB/T3922—1995标准分别检测织物在碱汗、酸汗中的色牢度,规定碱汗溶液每升含O.5g/L一组氨酸盐酸盐、5g氯化钠、5g磷酸氢二钠十二水合物,酸汗溶液每升含0.5g/L一组氨酸盐酸盐、5g氯化钠、2.2g磷酸二氢钠二水合物。

1.4汗液pH值
AATCCl5-2002规定的汗液pH值为4.3±0.2。汗渍液配置后,用pH计测其pH值,应为4.34±0.2,不能用NaOH溶液调节,如果达不到规定的pH值,则须重新配置。
GB/T3922-1995规定的碱液pH值为8.0,酸液pH值为5.5。可用0.1M NaOH溶液调节至所需pH值。
1.5浴比
AATCCl5-2002规定“将试样放在直径为9cm,深为2cm的培养皿里,加入新配置的溶液1.5cm。”,溶液的体积为π×4.5×4.5x1.5cm3,即95cm3,也就是每组试样使用汗液量为95 cm3。
GB/T3922—1995规定浴比为50:1,即每组试样使用的汗液重量为组合试样的50倍,如试样与贴衬总重量为2g,则汗液量为lOOg,即100mL。

1.6重锤质量
浸渍后的组合试样,夹于玻璃板或塑料板间,放入汗渍测试仪中,再压上重锤,使试样承受一定的压力,GB/T3922-1995与AATCCl5-2002对重锤的质量要求不同。GB/T3922-1995规定重锤质量为5kg,AATCCl5-2002规定重锤质量为4.5kg。

1.7烘箱温度
组合试样必须在烘箱中放置一定时间,GB/T3922-1995规定烘箱温度为37℃±2℃,AATCCl5-2002规定烘箱温度为38℃±1℃。

1.8恒温时间
GB/T3922-1995和AATCCl5-2002对组合试样在烘箱中的放置时问规定不同。GB/T3922-1995规定的恒温时间为4h,AATCCl5-2002规定的恒温时间为6h±5min。
2试验
2.1试样
试验用样品规格较齐全,包括棉、麻、丝、毛、涤纶、锦纶、粘胶等,有单纤维织物,也有混纺织物,还包括丝绒、灯芯绒等,共23块,。
2.2药品
L一组氨酸盐酸盐、氯化钠、磷酸氢二钠十二水合物、磷酸二氢钠二水合物、乳酸、无水磷酸氢二钠、氯羟基组氨酸。
2.3仪器
分析天平、pH计、汗渍牢度仪、恒温烘箱、量筒。
2.4试验方法
分别依GB/T3922-1995和AATCCl5-2002标准要求,对表1中23块样品进行耐汗渍色牢度测试。由于GB/T3922-1995规定需分别测试试样在酸性汗液、碱性汗液中的色牢度,故每块样品需制3份组合试样。
3结果与讨论

3.1测试结果
分别依据GB/T3922-1995、AATCCl5-2002对23块样品进行耐汗渍色牢度测试,结果见表1。

3.2测试结果分析
从表1中看出,同一块面料,分别按AATCCl5—2002 pH4.3、GB/T3922—1995 pH8.0、GB/T3922—1995 pH5.5测试其耐汗渍色牢度,结果是有差异的。
由于样品的变色牢度普遍较好,方法的不同,反映出的差异并不大,大仅相差半级.相同样品,按不同方法测试,其耐汗渍沾色牢度差异很大,同一样品分别按GB/T3922-1995pH8.0、GB/T3922-1995pH5.5测试,其结果有差异,分别按AATCCl5-2002pH 4.3、GB/T3922-1995 pH5.5测试,其结果差异更大,大的相差1.5级。
同一面料,相同标准不同pH值,即GB/T3922-1995pH8.0、GB/T3922-1995pH5.5,测试结果差异见表2.试样在碱液中的沾色牢度比在酸液中的沾色牢度低,23块样品中,沾色牢度相差0.5级、1级的分别为4块、2块,分别占总量的17.4%、8.7%,6块有差异的样品中,4块为真丝织物,为1#、2#、3#、23#,真丝织物以酸性染料染色为主,染料耐酸不耐碱,所以耐酸汗色牢度比耐碱汗色牢度好些。色牢度没有差异的样品为17块,占总量73.9%。可见虽然按GB/T3922-1995,汗液pH值分别为8.0、5.5,测试样品耐汗渍色牢度,其结果有差异,但大多数样品结果一致。
同为酸性汗液,按不同标准测试,即AATCCl5-2002 pH 4.3、GB/T3922-1995pH5.5,其测试结果差异见表3。同一块面料,依A.ATCCl5-2002 pH4.3测试的耐汗渍沾色牢度,比依GB/T3922-1995pH5.5测试的结果差,23块面料中,19块结果有差异,相差0.5、1、1.5级的分别占总量的43.5%、21.7%、17.4%,只有4块样品(占总量的17.4%)结果一致。
耐汗渍色牢度差异原因很多,大因素是标准规定的汗渍液pH值不同。AATCCl5-2002规定的pH值为4.3±0.2,GB/T3922-1995规定的碱液pH值为8.0,酸液pH值为5.5。AATCCl5-2002规定的pH值,比GB/T3922—1995规定的酸液pH值,其酸性强许多,使织物上不耐酸的染料更易脱落,所以依AATCCl5-2002测出的耐汗渍色牢度更差些,有些相差1.5级。
烘箱中处理时间不同,造成测试结果差异。AATCCl5-2002规定的时间为6小时,GB/T3922-1995规定的时间为4小时。在一定温度的烘箱中处理时间越长,试样中染料脱落的可能性越大。烘箱温度对测试结果也会有影响,GB/T3922-1995规定烘箱温度为37℃±2℃,AATCCl5-2002规定烘箱温度为38℃±1℃。AATCCl5-2002规定的烘箱温度略高于GB/T3922-1995规定的温度,温度越高,越容易使染料从织物上脱离,色牢度也越差。
使用的贴衬不同,也会对测试结果造成差异。GB/T3922-1995规定可以使用单纤维贴衬,也可以使用多纤维贴衬,生产企业或测试部门依GB/T3922—1995检测产品耐汗渍色牢度时,从成本考虑,往往使用的是单纤维贴衬,本文试验时也使用单纤维贴衬,即试样与两块规定的贴衬织物贴合一起,再进行测试,其中一块贴衬用试样的同类纤维制成,另一块贴衬用相应标准规定的纤维制成,如试样为混纺或交织品,则块用主要含量的纤维制成,第二块用次要含量的纤维制成。AATCCl5-2002规定只能使用多纤维贴衬。贴衬使用的差异,使测试结果可能存在差异,有可能试样在多纤维贴衬中某组分上的沾色很严重,而单纤维贴衬中没有使用该组分贴衬织物。如14#试样为全棉平绒布,依GB/T3922-1995测试时,使用的单纤维贴衬分别为棉、羊毛,其沾色牢度酸汗碱汗均为,棉4级,羊毛3—4级,终评定的沾色牢度为等级低的级别,即3~4级。依AATCCl5-2002测试时,使用的多纤维贴衬组成为羊毛、腈纶、涤纶、锦纶、棉、醋酯,其沾色牢度分别为羊毛3-4级、腈纶4—5级、涤纶4级、锦纶2级、棉4级、醋酯3—4级,试样在锦纶贴衬上的沾色程度比在棉、羊毛贴衬上的沾色程度严重得多,依AATCCl5-2002测试的终评定结论为多纤维贴衬中沾色严重的级别,即试样在锦纶贴衬上的沾色等级2级。这样,依AATCC15-2002测试的结果比依GB/T3922—1995测试的结果差1.5级,可见贴衬织物成份差异对沾*牢度的影响较大。

4结论
GB/T3922-1995、BS EN ISO 105-E04:1996、DINEN IS0105一E04:1996、NF EN ISO105-E04:1996均等效采用IS0105一E04:1994,所以测试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依据的中国标准与英国、德国、法国及国际标准的检测结果是一致的。与美国染化家协会标准AATCCl5-2002测试结果相比,差异很大。AATCCl5—2002只测纺织品耐酸汗色牢度,GB/T3922-1995分别测试纺织品耐酸汗、碱汗色牢度。同一块面料,按AATCCl5-2002测试的耐汗渍色牢度等级普遍比按GB/T3922-1995测试的耐汗渍色牢度等级低,特别是沾色牢度,大的相差1.5级。差异的原因主要是汗渍液pH值、贴衬织物种类、烘箱温度、恒温时间等不同造成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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